记者 李静 孙雪萌
6月26日,“手绘地图寻亲”的李景伟(本名黎方富)告诉记者,其被拐案件有新进展。他说:“拿到案件一审结果后,我提起了刑事抗诉和民事上诉。几天前,我收到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驳回的消息。”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此前报道,6月13日,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、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。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、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;被告人贺某奎、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;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黎方富透露一审细节,检方在读证人证言时,他才知道妈妈是从12张照片中指认出的人贩子,而他也是从照片里面指认出来的。“33年没见,我能指认出来是因为我每一天都要回忆人贩子的样子,我就能联想到我妈内心有多恨他们。”黎方富知道,刻意去回忆他们,这是一件多痛苦的事情。
当天,妈妈是从直播间看到的一审结果。黎方富说:“这一路,她受的苦比我还要多,她看到这个结果也很难受。”
案件一审后,黎方富提起刑事抗诉和民事上诉。他告诉记者:“他们被判的结果,相比于我们全家33年所受的苦,我觉得无法相提并论。”
6月23日,黎方富收到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检察院的《抗诉请求答复书》。“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,决定不予抗诉。”
6月26日,黎方富告诉记者:“我再次提交了一些材料,恳请能够让我们继续抗诉,让人贩子受到法律严惩。”
黎方富坦言,认亲后这段时间,他逐渐对过去释怀。“我五岁被拐后,就是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。现在,我有妈妈,有弟弟妹妹,我很开心。人越缺少什么,越珍惜什么,我会拿命来呵护我的家人。”
现在,黎方富每个月都要回一趟云南老家,曾经的房子没了,但是那里毕竟是他的老家。他说:“每次回去,到父亲坟前看看,在村里走一走,我的心就会平静。”
他不愿意旁人叫他李景伟。“以前我是李景伟,但那不是我,那是别人给我的,我是黎方富。”最近,黎方富忙着修改身份证信息,希望改回自己原本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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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手绘地图寻亲”被拐案一审宣判后,当事人将提起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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